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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林长制办法 明确在中心城区“四山”设立市级林长

  新华网重庆8月23日电(韩梦霖 谭凤梅)作为全国首部保障和促进林长制实施的地方政府规章,《重庆市林长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8月23日,在重庆市林业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树祥表示,《办法》从设立中心城区“四山”市级林长、加强林长制数字化建设、区域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协作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推动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落实了对森林草原资源的保护,对全面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实现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汪树祥表示,《办法》作为市政府创制性立法创新成果,积极构建适应直辖体制、省域架构的四级林长体系,首次在政府规章明确设立中心城区“四山”(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市级林长,国有林场纳入区县(自治县)林长制管理;首次在政府规章中将林长办公室确定为本级总林长、林长的办事机构,并规定了林长办公室的职责。《办法》结合重庆实际,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林长制改革成果,并创新规定了部门联动、区域协作、智慧林长建设、林长令发布、林长制专家库等内容。

  《办法》规定了各级林长巡林等工作职责,明确市级林长每年巡林至少一次,区县级林长每年巡林至少两次,乡镇(街道)级林长每季度巡林至少一次。此外,《办法》还明确了林业资源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网格责任区域落实巡山护林责任;加强林长制工作部门协同,深化与毗邻省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区域协作;明确林长制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总林长令发布要求;加强“智慧林长”建设,拓展应用场景和功能,提高林长制工作智治水平;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资、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林业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

  重庆是全国率先推行林长制的省市之一。经多年努力,已探索建立林长会议、部门协作、工作报告、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市级约谈、督查考核、办公室工作规则等多项基础制度,多项举措如适时发布“总林长令”、广泛推行“林长+”、开展“一长三员”建设等取得实效。接下来,重庆将以贯彻落实《办法》为契机,深入开展宣传培训、细化责任分工、强化闭环落实,持续推动林长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编辑: 李海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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