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兴则文明兴。8月15日是我国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日前,由江北区公安分局侦破的特大非法捕捞案件在江北嘴梁坨进行了公开审判,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因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警察同志,今天晚上有人在江边用真饵复钩钓鱼,钓了到很多鲤鱼、鲫鱼。”今年1月初,江北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嘉陵江水域频繁出现隐蔽的非法捕捞活动,严重破坏了嘉陵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对此,江北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支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对该案件展开调查。
经过连续数周的缜密侦查,专案组逐渐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规律和犯罪证据。1月底,专案组民警实施抓捕行动,将陈某、李某等31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查获非法捕捞工具若干及大量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据悉,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原本是多年的垂钓喜爱者,因不满足于每次只能钓一两条鱼,便趁着深夜无人监管时,携带捕鱼工具复钩渔具、遥控打窝船等,在嘉陵江进行非法捕捞活动。陈某被民警抓获前还曾在自己朋友圈炫耀钓到近60斤的大鱼。犯罪嫌疑人陈某使用的真饵复钩就是业内人士经常所说的“爆炸钩”和“翻板钩”,也就是用海竿钓鱼。一支海竿钓鱼时,所用的鱼钩数量都在7钩以上,使用海竿阵钓鱼,鱼钩的数量会更多。这种钓具在水里具有范围广、捕捞强度大、钓获效率高,对长江流域的生态保护将造成严重影响。
此次非法捕捞案件的成功侦破和公开审判,不仅严厉打击了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对社会产生了较强的警示教育意义。
公安机关再次郑重提醒广大市民,非法捕捞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自然资源,积极举报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共同守护美丽家园。
接下来,江北区公安分局将继续保持对环境犯罪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与渔政、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强化对重点水域的巡查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同时,还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全民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努力营造一个天蓝、水清、土净的美好环境。(唐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