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8月5日电(李海岚)“污染治理设施平时是怎么管理的?”“废气收集效果如何?”近日,重庆现场检查2组的成员们结束了四川省德阳市的排查工作后,又马不停蹄赶到四川省成都市,会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夜间突击检查。这是2024年川渝生态环境联合执法现场的一幕。
“今年是川渝两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连续第5年开展联合执法工作。”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5年来,检查企业3000余家次,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2000余个,立案查处150余件,发布典型案例24件,有效打击跨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助推长江干流川渝段水质连续7年保持为优,25个川渝跨界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共同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这份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川渝两地生态环境部门的共同探索和努力。
“首先,是不断健全联动制度。”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川渝两地党委、政府联合生态环境部共同编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联合监管执法制度列入重点任务。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出台《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联合执法提供法理依据。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将联合执法纳入年度重点任务,每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深入研究交叉执法、实战演练、联动帮扶等工作,共同梳理解决联合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其次,是持续完善联动机制。”上述负责人介绍,两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多次修订《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达成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统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标准、统一自由裁量基准等12条具体合作措施。两地生态环境、公安、检察等3部门共同签订《四川省、重庆市危险废物案件跨省联合执法机制》,推动违法线索互联、调查取证互助、处理结果互认、执法尺度统一。两省市公检法司环5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污染环境案件相关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在数智化系统应用、环保警勤联动、“检察+”协作体系等方面深化协作,构建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格局。
据介绍,川渝两地已连续2年组织联合执法稽查、异地交叉稽查、案卷交叉评查等,联合举办川渝蓉联合执法大讲堂8期。川渝毗邻19个市区贯穿全年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如,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重庆市梁平区根据跨界河流铜钵河上河坝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突然升高线索,组织两地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按照联合执法机制立即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查处某农业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案件。
“川渝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执法成效也得到了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的肯定。”该负责人介绍,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近日向全国介绍推广了川渝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工作实践经验。下一步,川渝两地将继续用好、用活联合执法这一有效手段,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强化科技赋能,不断深化两地交流合作,有力推动川渝两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