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要学车就得到驾校学习,但有一些驾校教练为了赚钱,竟打上了帮助驾考学员作弊的主意。近日,重庆市巴南区检察院办理一起在机动车驾驶证理论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案,一驾校教练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7000元。
据介绍,2021年,邓先生因工作生活需要,打算将现有E照驾驶证增照为B2驾驶证。他自知文化程度不高,通过相关理论考试对他来说有一定难度。某天,邓先生刷短视频时,“科目一、四包过,包拿证,不过退款”的字眼赫然映入眼帘,“包过”二字引起了他的注意,遂当即联系了发布者。
“我知道他说的包过就是用作弊的方法通过考试,但是我着急用证就没管那么多”。据邓先生回忆,他到该驾校报名培训后,顺利通过了科目一至科目三考试,唯独科目四考了三次都没通过,后来教练黎某某就着手安排他“包过”。教练告诉他一定要将考试约在某个区县的指定考场,同时联系考场当地一名女子。考试当天,邓先生与该女子碰头后,便上了对方的车,对方将车开到偏僻的小路上。车上随行的另一名男子则对他进行全副武装:穿上领口带有微型摄像机的灰色衬衣、小腿绑上电池和信号接收器、耳朵里放入微型耳机……考试开始后,他正襟危坐,将领口的微型摄像头对准电脑屏幕,耳朵里面就传来了播报正确选项的声音。有了场外帮助,邓先生果然顺利通过了考试。
经审查查明,2021年至2023年间,黎某某通过自己招收或驾校教练介绍等方式,招收巴南区及周边地区文化程度较低且意图在驾考中作弊的学员,并介绍相应学员给职业作弊人员,通过电子作弊器在场外答题,向参加机动车驾驶证理论考试的学员传递答案。
在组织学员作弊的过程中,黎某某充当“中间商”的角色。他根据自己的需要,在职业作弊人员制定“小车科目一、科目四收费7000元/科,大车科目一、科目四收费8000元/科”的收费基础上,收取学员500~1000元的费用差价。两年间,黎某某共帮助介绍3名学员在驾考中作弊,获取非法所得1000元。
日前,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黎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7000元,相关职业作弊人员已作另案处理。
检察官提醒
案件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我国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也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广大驾校及教练应严格守法,坚守职业操守,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机动车驾驶员,通过非正规的手段“赚快钱”不仅失德,还涉嫌违法犯罪。
此外,驾驶证申请人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广大学员切莫抱有侥幸心理寻求所谓的“包过”渠道,否则既浪费钱财,又耽误时间。
新重庆-上游新闻记者 何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