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介绍暑期工为名,他们骗了250多名大学生
这场求职诈骗案在高校开庭审理
6月14日,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将法庭设在重庆工商大学校园里,公开二审审理一起以介绍暑期工为名的诈骗案。图为庭审现场。(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6月14日,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将法庭设在重庆工商大学校园里,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公开开庭二审审理了一起以介绍暑期工为名的诈骗案。
“现在开庭!”当天下午2点30分,随着重庆五中院刑二庭副庭长尹华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
据了解,2022年6月1日至7月10日期间,被告人向某伙同黄某、谌某在重庆市渝中区经营重庆阿拉牛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虚构可以介绍入职书店、电影院等暑假工职位,刻意选择家住外地、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为对象,引诱被害人到公司面试。
同时,该公司以累积上班满十次、工作满一个月或者三个工作日未提供相应工作岗位信息均可全额退费为诱饵,与被害人签订《服务协议》并收取600元的咨询服务费,另约定6月份签订的协议退款日期为次月20日,7月份签订的协议为当月30日或次月30日等条款。
被害人缴费后,被告向某等人以被害人未通过岗位审核,或故意推荐被害人不会选择的就职工作强度与宣传岗位相差甚远的工作等方式,认定被害人违约而少退或不退咨询服务费。如被害人申请退款,则编造理由拖延,并在约定退款日之前的2022年7月10日关闭公司逃匿。
被告人向某伙同黄某、谌某以上述方式,骗取254名被害人共计15192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渝中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黄某等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宣判后,黄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中,合议庭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当庭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观摩真实案件庭审的学法方式生动而震撼,让我更进一步了解了诈骗犯罪的过程和手段,对我以后走好求职路极有帮助。”重庆工商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的邱同学旁听完庭审后表示。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黄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