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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行刑衔接
2024年06月05日 09:11 来源: 新华网

新闻发布会现场。新华网发

  新华网重庆6月4日电(李海岚)6月4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联合举行行刑衔接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上半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与司法衔接有关情况,发布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持续深化制度机制、聚焦大案要案、推进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保护行刑衔接联动成效得到巩固提升。重庆行刑衔接经验做法被生态环境部、司法部向全国转发推广,督促防治长江船舶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检察监督与生态执法协同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典型案例。

  据介绍,在纵深推进迭代升级环境司法协作方面,今年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川渝生态环境执法协作机制的通知》,推动川渝两省市违法线索互联、调查取证互助、处理结果互认。全市三级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单位签订长江流域协作文件29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嘉陵江、乌江、龙溪河等长江干支流、上下游的全流域、全方位检察保护机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庭受案范围的规定》,全面实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综合受案模式和集中管辖制度,确保环境资源案件全部归由集中管辖法院审理,全力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绿色发展。

  在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方面,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重庆市生态环境部门共作出行政处罚450件、罚款2950.42万元,发布典型案例7批28件;公安机关侦办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240件,破案232件,移诉262件567人;检察机关受理环境资源类审查逮捕案件36件62人,批准逮捕23件41人,受理环境资源类审查起诉案件390件523人,起诉164件281人,发现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57件,立案34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8件,参与行政机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7件;审判机关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770件、审结563件,追究刑事责任220人。

  此外,有关部门持续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体系,有效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具体来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在行政处罚、污染事件调查中同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一案双查”,2024年以来筛查发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125条。重庆市高法院利用重庆法院环境司法展示馆、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收容救护中心船舶等,全力推进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重庆市公安局环保、森林、水警等警种,推行河库警长制、山林警长制,切实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司法办案共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6处,清理被污染或非法占用河道8.3公里,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1737吨,复垦耕地193.6亩,并新增生态司法修复基地4个。

  据悉,下半年,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将打表落实年初议定的9项重点任务,联合实施“两打”和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专项行动、联合开展专题培训、联合发布典型案例、联合表扬先进典型,不断拓宽与其他地区、相关部门的合作领域,加强资源整合力度、信息共享深度,提高联动攻坚协同作战能力,共同查处曝光一批大案、要案、铁案,坚决铲除违法犯罪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打造更多有重庆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生态环境保护行刑衔接标志性成果。

编辑: 李海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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