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错了,我对不起家人和同事,更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希望大家以我为戒……”近日,在江津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区交巡警大队违章处理岗原辅警杨某站在被告席上痛哭流涕,后悔不已,让参加庭审的40余名大队同事深受教育和触动。
这是江津区纪委监委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突出警示教育针对性、精准性的一个缩影。今年初,区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一案一警示”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宣布处分决定同步召开“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旁听庭审同步交流心得体会、建立典型案例资源库进行分类警示等方式,构建“一案一警示”的闭环链条。
为提高警示教育效果,意见对“受处分人、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或单位、受处分人所属行业领域、其他党员干部”四类受众进行分类,督促各单位选择切合自身实际的案例和方式,实施精准教育,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杨某案发后,驻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深入分析发案原因,从案件始末分析杨某破纪破法的过程和堕落轨迹,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改,让系统干部受警醒、知敬畏。“查处不是目的,推动系统治理才是根本”。在区纪委监委的指导下,驻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以“案”为基础,由点及面,深入推进公安系统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针对查找出的监管和制度薄弱环节,督促区公安局建立辅警违纪违规行为与辅警层级晋升、经济挂钩匹配等机制7个,建立完善辅警廉政风险排查台账、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6条,切实规范辅警队伍管理工作。(记者 周尤 通讯员 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