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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三到位”落实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为进一步打好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始终坚持“一个部门管执法、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制度管执法”,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抓手,持续赋能基层治理,着力提升群众满意指数和幸福指数。

  据悉,按照《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高新办发〔2023〕53号)文件要求,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深化落实生态环境、水行政执法7项事项赋权,指导镇街顺利承接执法事项,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上“落实到位”,使综合行政执法一体化改革成效落地落实。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高新区的目标定位,我们按照‘小机构、大服务’和精简高效原则,精准实施‘综合查一次’,在集中综合执法机制上‘部署到位’,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最大限度减少对环保企业经营的干扰,营造良好政企环境。”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表示,我们通过组织召开镇街执法规范指导工作会议,重点对下沉生态环境、水行政执法7项事项进行解读,实现在执法队伍体系建设上“指导到位”。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力度,完善执法流程,提高执法水平,扛起生态环保责任,以更高的站位抓认识,以更大的力度抓整改,以更严格的标准抓工作,确保高新区各项环境执法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编辑:张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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