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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桑江村率队来渝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

  5月14日至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洛桑江村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渝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洛桑江村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贯彻实施农业法的重要意义,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农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依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依法推进农业强国建设。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杜家毫,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范骁骏,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魏后凯,全国人大代表冉慧参加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炯陪同执法检查。

  在渝期间,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渝北、巴南、荣昌、永川等地,实地了解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粮食生产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畜牧单品种国家级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智慧农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治理等情况,并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

  检查组认为,重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实施农业法责任明确、落实到位,依法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全市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成效显著,将认真总结重庆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吸纳相关意见建议,积极推动解决相关问题。

  洛桑江村强调,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要进一步贯彻实施农业法,发展好大农业,不断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依法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要依法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积极发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带动作用,提升小农户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让农民成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要依法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加快培育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不断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要依法促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要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着力推动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城乡发展差距。要依法完善农业农村支持保护政策,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学好用好“千万工程”经验,奋力谱写重庆乡村全面振兴、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元春、赵世庆,市政府副市长张安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周少政等先后参加有关活动。(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王亚同)

编辑: 陶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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