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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税收宣传进高校为大学生创业注入“税动力”

  “发票怎么开?”“大学生创业如何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毕业季将至,不少大学生选择通过自主创业实现梦想。今年税收宣传月期间,重庆市巴南区税务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联合组织人员走进重庆财经学院开展“税护创业”主题宣讲会,宣讲高校毕业生创业税费优惠政策和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等知识,解答大学生涉税疑问。

税务人员讲解个人信息安全知识。饶鹏飞摄

  活动中,税务人员发放政策宣传手册,通过情景对话、视频播放等方式,针对性地为大学生讲解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创投企业等支持创业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毕业后想要开一家书店,请问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呢?”现场,有学生提问。

  巴南区税务局工作人员段鉴洳回答,大学毕业生属于重点群体创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持《就业创业证》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宣讲会上,税务人员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讲解税费政策。饶鹏飞摄

  “发现个人信息被盗用后,第一时间要向公安机关报案,然后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登记撤销,到被冒名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局进行异议申诉,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活动中,重庆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综合科苟博结合典型案例,现场演示个人信息被盗用如何进行异议申诉,对大学生创业就业过程中的“陷阱”给予指导和建议,提升风险防范和个人身份信息保护意识。

  “没想到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影响这么大,以后我再也不会随便提供个人信息了。”该校财经学院大四学生袁井巧说。

  重庆财经学院经济学院学团办副主任蔡婷表示,税务人员送政策到学校,及时解答了同学们就业创业的涉税困惑,帮助他们更好地遵从税法、学习税法、运用税法。

  巴南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刘胜表示,将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加强与高校和创业服务部门的合作,及时掌握大学生自主创业信息,加强政策辅导,帮助大学生在创业路上更好享受红利、避开“陷阱”。(岳先词)

编辑:邵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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