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重庆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重庆特派员办事处、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联合组织人员走进重庆两江新区漫客空间,开展重庆市税收宣传月“税护创业”主题宣讲活动,送上税费优惠政策,解答涉税疑问,帮助初创企业走稳走好创业路。
图为宣讲活动现场。胡俊松 摄
活动中,聚焦初创企业实际需求,税务人员为50多家初创企业财务人员重点讲解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汇算等政策,提醒发票开具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虚开发票风险,辅导发票开具、个税汇算等办理流程。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标准,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的,月销售收入不超过1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收入情况,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纳税。”重庆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景浩晨通过举例,讲解了小规模纳税人关注的热点增值税政策和发票开具注意事项。
“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就是虚开发票。”来自税务总局驻重庆特派办法制处的姜翩翩针对初创企业容易遇到的发票问题进行了风险提醒,强调虚开发票将面临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以及联合惩戒等一系列后果,提醒企业要树牢守法经营的意识,加强业务真实性审核,防范虚开发票风险。
问答互动环节,参加活动的企业财务人员纷纷提出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涉税问题。据统计,本场活动共发放税费宣传资料70余份,回答涉税问题27个。
“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的享受阶段起始是以什么时间为准?”针对一家企业的现场提问,两江新区税务局所得税科汤兴豪当场解释道,按照政策规定,应当以实际入学时间为准,并且最长享受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今天听税务人员讲解,我对各项税收政策更有把握了,税务人员还提醒发票开具容易产生的风险,对我们以后的经营很有帮助。”重庆九月传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唐晓涵说。
图为活动结束后,税务人员一对一解答企业人员涉税咨询。胡俊松 摄
据重庆市税务局工作人员介绍,由于不少初创期企业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财税政策理解不到位、涉税风险防范能力不足等问题,在税收宣传月期间,重庆税务部门通过线下专题宣讲会、线上政策精准推送等方式,加强对初创企业的政策辅导,帮助初创企业尽量少走弯路、避开风险。
4月1日—11日,重庆税务部门已开展23场“税护创业”主题宣讲活动。重庆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开展“税惠万家”“税润校园”“税观营商”等系列税收宣传月活动,帮助各类经营主体用好用足税费优惠政策,提升社会税收遵从度,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姜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