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助新质”走进大足高新区主体沙龙活动现场。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列为首要任务。今年4月,税收宣传月伊始,在重庆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足区税务局、大足区科学技术局、大足高新区管委会联合举办“税助新质”主题税企沙龙活动。
来自三部门的1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助企服务团,讲解支持科技创新相关税费优惠政策、“银税互动”项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内容,并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与到场的20余户企业代表分8组进行讨论。
针对科创型企业广泛关注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大足区税务局所得税科科长吴彬详细讲解了政策出台的背景,扣除比例的提升,计入研发费用的范围、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区别、特殊事项处理等内容。
“在10月份申报期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后,在汇算清缴时还需对前三季度的研发费用进行纳税申报吗?”听完讲解,有企业人员现场提问。吴彬解释道,企业在10月份申报期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一定程度补充了企业现金流,减少资金周转压力。企业在次年办理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10月份申报期已享受的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还需与第四季度的研发费用一起进行年度申报,以全面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否则有可能导致少享受税收优惠。
“安置残疾人,可以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安置残疾人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针对企业财务人员的咨询,大足区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工作人员回应,需要同时满足残疾人持有1—8级残疾证,签订了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缴纳了社保费,并且工资不得低于最低标准这四项条件。
活动中,大足区科学技术局工作人员重点讲解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及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加入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等相关政策。分组交流环节,该区税务局、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和企业代表积极交流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看法。
施密特电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孔宏伟认为,税收优惠在内的各类支持创新政策,在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发挥了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等积极作用。比如,近两年,公司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达到上千万元,省下更多资金研发核心技术,提高了科技成果转化率。
据悉,2023年大足全区共有149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金额合计2.8亿余元,有效激发了科技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
“每年税务部门都坚持把税费政策送到企业手里,作为园区服务人员,我与企业感同身受,体会到了政策的‘春风’和服务的‘温度’。”大足区高新区管委会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张元亮说。
大足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罗乐表示,将继续紧扣企业发展需求,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促进企业研发升级,做好后续管理与服务,为大足区发展新质生产力贡献税务力量。(蔡茂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