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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做一名公职人员?《第二十条》告诉你!

  

  春节假日期间热映的电影《第二十条》,讲述了以韩明、吕玲玲为代表的检察官,不屈服于种种压力和威胁,坚决维护公平正义,最终凭借刑法“第二十条”,还正当防卫者以清白的故事。影片中笑点与泪点交织、正气与邪气对抗,充满正义感和共情点,且演员演技均在线,获得观众如潮好评。

  《第二十条》引发的思考是多方面的。而笔者认为,公职人员如果对照影片里的检察官行为进行自我检查剖析,然后有则改之、无则加冕,那么电影的教化意义和时代特征将更加凸显。

  韩明等检察官并非“高大全”式人物。韩明看上去本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生活中求人办事,工作中夹着尾巴做人,但他所经历的三个如何判定防卫正当的故事,却让他逐渐成为一名坚定的法律捍卫者。面对上级领导多次关于案件定性的催促和“暗示”,面对村霸的闹访和威胁,面对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同时也面对圈内的“循例”行规,他和同事完全可以给正当防卫者扣上一顶“犯罪”的帽子进而向法院提起公诉。但是,他们却顶住了这些洪水巨浪的压力,因为“所有正确的事情都有代价,但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

  影片中有一句话感人至深:“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这告诉我们,公职人员必须要有一颗“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公心,无论何时都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都要把“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装在脑里、放在心上,否则就会导致天平失衡、正义受损。公职人员就如同汪洋大海中的一艘船,如果顶不住风浪的裹挟,就会时刻有触礁的风险。

  “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也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法律和百姓的情感不是无关的、更不是对立的,“法律的权威来自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公职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应该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工作和执法行为中,这就要求公职人员必须热爱人民、贴近人民。看到处于弱势的聋哑妈妈郝秀萍屡屡被恶人欺辱、强暴、威胁、恐吓,直至最后跳楼自杀,任何一个人都会因内心那个最柔软的地方被撕扯而破防、愤怒、声讨,何况是肩负护法使命、行使光荣职责的公职人员。这时候,守护民心就是守护法律的底线,保护人民就是维护公平正义。诚如吕玲玲所说:“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一名公职人员,只要有了对百姓深厚的感情,就会对法律和职责充满敬畏。

  

  有时候,仅有正义感和同情心是不够的,公职人员还应该打破固化的思维,增强创新意识。《第二十条》的创作灵感源于2018年的“昆山反杀案”,正是这个案子让人们重新认识了刑法“第二十条”,从此推动司法界对正当防卫作出更加准确的认定,让那些正当防卫者不再流血又流泪。社会进步无止境,法律完善也无止境,公职人员不能按部就班、循规蹈矩,而是要勤于调查研究和认真思考,锐意改革创新,善于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和破解矛盾。

  有一颗维护公平正义的公心,有一颗亲民爱民的良心,有一颗敢于斗争、改革创新的决心,我们就能更加坚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

  (本报评论员王金涛)

编辑: 欧阳虹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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