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按照《计划》,到2025年,全市每10万常住人口将拥有6名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30%。
《计划》明确,到2025年,“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单位家庭尽责尽力”的精神卫生工作机制基本形成,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精神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建成,涵盖社会各个领域、融入社会治理各个方面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精神卫生服务资源基本满足需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为实现上述目标,重庆将实施“四大行动”即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完善行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健全行动、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强化行动。
“我们将实施区县精神卫生中心等级创建工程,到2025年,所有独立设置的区县精神卫生中心将达到二级精神卫生中心标准,其中三级区县精神卫生中心将达到9个。”重庆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加强综合性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妇幼保健院、儿童专科医院精神科(心理科)设置,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精神科(心理科)设置率将超过70%,公立妇幼保健院和儿童专科医院精神科(心理科)设置率超过80%。
此外,按照《计划》,重庆将启动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整合市级优质资源,争创国家精神专科区域医疗中心。
《计划》提出,重庆将全面启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市、区县两级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建设率将达到100%;8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站(不含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的心理服务科室);60%以上的村(社区)设立心理辅导室;100%的高等院校和95%的中小学设立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含心理辅导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比例达到60%;全市建成五星级社会心理咨询机构5—10个,考核合格的心理咨询师达到200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普遍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公安、司法系统在监管场所普遍设立心理辅导室。
此外,重庆还将畅通市、区县两级及各部门心理援助热线联系,依托全市统一的96320心理健康服务热线,为居民提供“7×24小时”心理咨询服务。
在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面,重庆将建设2至3个国家级精神卫生重点专科,10到15个市级精神卫生重点专科。同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全市每十万常住人口拥有6名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发展满足社会需求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队伍,推动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志愿者及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作。完善对基层精神疾病防治人员(以下简称精防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李道国 翁小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