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官网截图
近日,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制定了重庆市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政策措施,包括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加大消费供给力度、降低企业成本四个方面共15条具体措施。
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鼓励金融机构与房企自主协商
《通知》明确,2024年12月31日前,对向保交楼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对债务新老划断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对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
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
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支持扩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用好用足支农支小再贷款新增额度,支持扩大普惠小微贷款和涉农贷款。
构建农村产权流转统一市场,鼓励发行乡村振兴票据,设立乡村振兴基金,争取涉农直接融资实现新突破。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交通等重点项目建设
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有三项措施,具体包括:
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交通、城建、水利、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社会民生、文化旅游、生态环保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
持续开展“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网络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深入清理网上涉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虚假不实和侵权信息,依法查处侵害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网站平台和账号,坚决打击恶意炒作等网络侵权行为。
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机制,依托“信用重庆”网站、市“互联网+督查”平台、市级民营企业“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信访部门等渠道,接收归集政府违约失信投诉线索,开展核实认定。加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拖欠企业账款清理偿还等。
加大消费供给力度 鼓励发放消费券、购车补贴等
具体包括: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鼓励各区县和汽车经销企业采取发放消费券、购车补贴等方式开展汽车消费促进活动。
支持家电企业进乡镇、进街道、进社区,采取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换新消费券、满减打折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惠民促销活动。
鼓励各区县制定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淡季免费开放等政策。在保障游客自主选择权的基础上,支持不同区域景区合作推行联票模式,鼓励景区结合实际实施一票多次多日使用制。
降低企业成本 这些情况下可申请贷款、贴息等
市内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在货物离境后凭出口货物报关单等可申请退税项下的融资贷款,可由市级专项资金贴息,融资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至2023年12月31日,减免中小企业使用政府转贷资金产生的资金占用费。各合作银行不得因中小企业使用政府转贷应急周转资金而下调其信用评级或压降其授信额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
不断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持续开展涉企收费常态化治理,规范涉企行政许可及其中介服务事项管理清单,优化调整涉企监督检查事项清单等。
鼓励商业银行在免收一个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不含不动户管理费)和年费基础上,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全部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等。
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首席记者 佘振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