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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部高速公路管理法规将施行 探索跨省高速一体化运行

  新华网重庆10月30日电(王龙博)《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印发,将于11月1日施行。作为当地首部高速公路管理法规,《办法》提出将加强与有关省、自治区协调联动,共同做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探索建立管理协同、安全高效、服务优质的一体化运行管理体系。

  据了解,《办法》有6章共48条,分为总则、养护管理、运营管理、路政管理、应急管理及附则,对收费管理、车道设置、服务区管理、清障救援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如收费车道设置方面,《办法》规定因收费车道未全部开放造成同一收费车道排队车辆超过200米或者造成收费车道平均有10台以上车辆等待交费时,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应当采取增加开启收费车道、启用应急收费设备等应急措施。”重庆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服务区管理方面,《办法》明确了服务区的管理责任和具体运营、管理制度,鼓励发展特色服务区。例如,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应当保持服务区设施完好、整洁卫生,提供短暂休息、如厕、临时停车、饮水、车辆加水等免费服务和加油、购物、餐饮、汽车维修等经营性服务;具备条件的,可以提供车辆加气、加氢、充电、换电等能源补给和住宿服务。

  在路政管理方面,《办法》明确了高速公路建筑控制范围;完善了建筑控制区、桥下空间和高速公路路产赔(补)偿制度等。

  “在加强与有关省、自治区协调联动方面,重庆已与四川在渝蓉高速开展试点,在高速公路沿线路域环境、养护标准等方面开展一体化运行。”重庆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统计,截至2022年底,重庆市高速公路里程突破4000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根据规划,到2035年,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模预计将达7000公里左右。

编辑: 王龙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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