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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2022年09月22日 17:28 来源: 新华网

《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新闻发布会。新华网 刘文静 摄

  新华网重庆9月22日电 9月22日,在重庆市城市管理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于7月22日在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城市供水节水事关城市运行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鹏飞介绍,重庆有长江、嘉陵江、乌江“三江”过境,但人均水资源量仅为1700立方米,低于全国人均水资源量,且水资源分布存在时空不均的情况。

  此次制定的《条例》共八章,58条,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重视重大民生问题,明确市城市供水用水优先保障生活用水,统筹安排生产用水和其他用水,对于规范城市供水、节水、用水行为具有重要作用。

  同时,《条例》明确了供水企业的行为规范,对供水规划和建设、特许经营、供水企业经营和服务、供水企业义务等进行规定,从制度设计上保障供好水,确保城市供水水质安全,同时保障用水人知情权,完善服务制度。比如设置供水服务热线,二十四小时接受用水人咨询、求助及投诉;对水质信息进行公示制度;方便用水人查询用水业务办理等。

  《条例》还规范了用水行为和用水人权利义务,从供用水合同签订方式、用水人权利、用水人义务、投诉处置、供水价格、用水计量、水费收取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并通过法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量化处罚,保障用水人的权益。

  下一步,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将根据新修订的《条例》,结合明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健全完善市级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区县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城市供水企业的三级责任主体职责,保障城市供水水质安全。

编辑: 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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