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印发《重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明确了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预案》明确,全市各级政府及应急、林业和气象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卫星监测、空中巡护、视频监控、高山瞭望、地面巡护等手段,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在预警响应方面,《预案》明确,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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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森林火险预警等级达到三级以上时,森林防火检查卡点实行人员扫码进山入林,各类护林员加强森林防火巡护检查,做好卫星林火监测和瞭望监测,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灭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各级各类森林消防队伍集中驻防,进入待命状态。
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市级有关部门和预警地区区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次,停止野外用火审批,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增设林区路口检查卡点,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做好物资调拨准备。
在信息报告方面,《预案》要求,全市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按照“有火必报、归口上报”的原则,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
《预案》明确,全市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点、人工瞭望塔、防火巡查巡护人员以及社会大众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报告,拨打当地森林火灾报警电话或“12350”报警。
在扑救火灾方面,《预案》要求应立即就地就近组织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航空应急救援队伍等力量参与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并根据火情组织协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武警部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
此外,《预案》明确,发生森林火灾后,需要调用航空救援飞机支援时,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依据区县申请或根据实际情况下达救援指令,由市航空应急救援总队组织实施;无应急航空救援飞机在我市执行任务,或我市应急航空救援飞机不足时,需要调用应急航空救援飞机增援的,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向应急管理部提出请求,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邱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