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我市以“三清单一机制”(河长制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河长履职评价及结果运用机制)改革推动河长制体系重构、流程再造、机制重塑。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河长平均履职指数提升至96.85%,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保持Ⅱ类,6项治河经验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据介绍,在推进河长制改革方面,我市以流域为单元厘清各级河长责任217项、河长制责任单位责任9项,贯通四级河长责任链条。截至目前,全市1.83万名河长累计巡河超134万人次,协调解决问题10万余个,重大及较大问题及时处置率提升4.8个百分点。
在全域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方面,我市有序推进3条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建成54条(段)市级幸福河湖,新增受益人口894万人。
另一方面,重庆整合卫星遥感、群众举报等17个渠道,归集20余个部门线索,建成全市河湖问题全量库。依托“智慧河长”打造“渝小河”智能体,上线河湖健康诊断等实战功能。在长效治理方面,建立跨部门联合会商处置机制,前置处置各类信息316条;强化“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办理案件1187件次,侦办案件819件。
此外,重庆迭代完善河长履职评价指标13项,首次构建涵盖8项核心指标的河流综合评价体系,实现管护主体与管护对象一体评价。在考核结果运用方面,将河长制成效纳入区县“885”生态报表季度晾晒,开展市政府督查激励,落实奖补资金1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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