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4000余万元债务、经营一度陷入困境的企业,是简单采取拍卖处置的刚性执行措施,还是探索柔性执行路径为企业留出重生空间?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通过持续近十年的司法实践,给出了兼顾执行效果与企业发展的答案。
事情追溯至2016年。涉案船务企业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长期从事两江游船经营,涉及员工70余人。因经营不善,该企业涉及多起执行案件,债务总额达4000余万元。渝中法院依法查封其银行账户及名下多艘游船,并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执行调查显示,企业账户无可供执行资金,相关游船均已设立抵押,即便依法拍卖,所得款项也难以覆盖全部债务,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在综合评估企业经营价值、市场前景及就业承载能力,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渝中法院征得全体申请执行人同意,创新采取“活封”措施。在依法查封涉案游船的同时,允许企业在法院监督下继续经营,为其保留持续经营和偿债能力。
2018年起,随着文旅市场逐步回暖,业务迎来发展机遇,企业经营状况有所改善。渝中法院适时组织双方协商,重新梳理债务清偿方案,允许企业以经营收益分期履行债务,“活封”措施初显成效。
2020年,受市场环境变化影响,企业经营再次承压,未能按期履行和解协议,部分申请执行人提出启动拍卖程序。渝中法院多次实地调研企业经营情况,综合评估后认为企业仍具持续经营可能,遂耐心释法说理,分析直接拍卖受偿比例低、易引发衍生纠纷等问题,最终促成各方达成共识,沿用柔性执行方式。
2023年以来,随着文旅市场持续复苏,企业经营逐步企稳,债务清偿稳步推进。2024年,企业因业务增长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渝中法院结合企业履约情况、资产现状及发展前景,精准区分“失能”与“失信”,逐步解除查封和失信限制措施,并出具信用修复证明,助力企业恢复正常经营。
截至2025年2月,涉案企业已清偿全部债务,相关执行案件全部办结,实现良性重生,员工就业得到有效保障。
该案通过“活封”“信用修复”等执行措施,探索了在依法执行前提下支持企业持续经营、促进债务清偿的有效路径,为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实践样本。(陈诗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