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促进司法公正,12月26日,市司法局举行第三届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培训会议,向346名人民监督员颁发聘任证书,他们将以“第三方”身份依法参与司法活动,推动司法过程接受群众监督。
根据规定,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可依法对检察机关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公诉、巡回检察、检察建议落实等九类办案活动实施监督,覆盖立案侦查、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关键环节。
本次聘任的346名人民监督员来自普通群众、律师、教师、机关干部等不同领域,具有广泛代表性、群众性和专业素养。
据介绍,作为全国率先探索“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管理、检察机关使用”机制的试点省市,重庆自2015年选任首批人民监督员以来,持续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履职效能,成功打破“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壁垒。
如今,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司法实践已成为常态。例如,在重庆某县井盖安全治理公益诉讼案中,当地人民监督员协同检察机关走访排查、建立台账,全程参与公开听证并提出评议意见,督促检察建议落实与整改评估,最终推动全县井盖安全隐患全面整改,切实守护了群众“脚下的安全”。
下一步,重庆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协作配合,健全完善履职保障机制,全力支持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推动人民监督员迅速进入工作角色,以高质量监督护航法治重庆建设迈向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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