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发布通知,为有序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根据国家部委相关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追加资金持续实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通知明确,将追加安排1.3亿元预算资金,专项用于2025年12月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其中,汽车报废更新安排3000万元,汽车置换更新安排1亿元。预算额度实行“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的申报原则。
在申报时间方面,汽车报废更新政策自12月1日10:00起开始受理,至当月额度申报完毕即止。汽车置换更新则分批次开放,分别于12月6日、13日、20日、27日(均为星期六)的11:00启动,每次开放额度为2500万元,直至该批次额度申报完毕为止。
此次追加资金涉及的汽车报废更新与置换更新的补贴标准及相关要求,均继续按照《渝商务〔2025〕201号》和《渝商务〔2025〕23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此外,通知还对跨年度接续政策的申报安排作出调整。原依据《渝商务〔2025〕89号》文件明确的跨年度接续政策,其补贴申报及材料补正时限将调整至2025年11月1日0时至2025年11月30日24时重新开放。
符合该政策条件的申报对象需在此期间,登录重庆市2025年汽车置换补贴接续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地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申报或未按要求补正材料的,将不予补贴。跨年度接续政策的补贴标准及相关要求,与《渝商务〔2025〕23号》文件规定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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