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轨迹杯”重庆轨道交通摄影暨微视频大赛启动-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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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07 18:15:44
来源:新华网

第四届“轨迹杯”重庆轨道交通摄影暨微视频大赛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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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山城重庆,轨道交通列车是穿楼越江的流动风景线。晨曦微露时,它们载着人们的希望远行;春暖花开时,它们穿越浪漫的花海,编织着春天的梦;夜幕降临时,它们与灯火相融,描绘出山城独特的夜色。

  轨道交通作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缓解地面交通压力、提升出行效率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20年来,重庆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已突破500公里,山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网络在山城全面铺开。重庆轨道交通引领着城市发展新格局,连接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仅为市民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出行方式,也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为展现重庆在轨道交通方面的运营成果,重庆轨道运营公司联合新华网共同举办第四届“轨迹杯”重庆轨道交通摄影暨微视频大赛。此次大赛分为“摄影组”和“微视频组”,向全国摄影爱好者征集作品,围绕重庆“轨道·人·生活”,用镜头记录重庆轨道交通的建设成就、技术创新、人文情怀以及绿色发展的生动实践,展现20年来重庆轨道交通的发展成果。

  轨道二十年,穿行山城梦!拿起你的相机,用镜头发掘山城轨道交通之美。

  附件:

  第四届“轨迹杯”重庆轨道交通摄影暨微视频大赛参赛规则

  一、投稿作品主题围绕以下内容:

  轨道映山城 诗画共相融

  聚焦轨道交通与城市的共生关系,展现轨道交通的视觉奇观。重点呈现8D魔幻交通景观,记录轨道线网与洪崖洞夜景、李子坝穿楼等城市地标的艺术对话,反映轨道交通对城市空间重构和都市风貌提升的深远影响。

  轨道连万家 服务暖人心

  通过镜头语言讲述重庆轨道交通技术创新故事。记录“15分钟生活圈”民生实践,捕捉“轨道+公交+步道”无缝接驳场景,同时重点展现无障碍设施、强弱冷车厢等人性化服务,跟踪拍摄轨道交通建设者、列车司机、站务人员、检修工等群体的工作日常,用影像诠释“螺丝钉精神”的当代内涵。

  二、组织单位

  重庆轨道运营公司、新华网重庆频道

  三、征集对象

  全国广大摄影爱好者

  四、活动流程

  1.报名投稿:即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

  2.结果公示:2025年10月15日

  3.预计颁奖时间:2025年10月

  五、作品提交方式

  大赛指定投稿邮箱:xhwgdjt@163.com

  六、作品规格及要求

  (一)投稿作品应紧扣主题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思想文化内涵丰富,价值取向正确鲜明。同时,要角度新颖,“切口”较准,具有冲击力、感染力和穿透力。

  (二)图片投稿作品应为jpg格式,5MB以上。原则上仅接受彩色照片投稿,允许适度调整亮度,但不允许对图片进行内容上的增加或删减。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六张),每组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

  (三)视频投稿作品格式mp4,成片时长30秒——60秒。视频内容需紧扣主题,每位摄影师最多可投递3项视频作品。

  (四)投稿作品应命名为:“作者姓名、作品标题、联系电话、所属单位或地市”(如:张三《夕阳》139xxxxxxxx 某某单位)。在投稿时还需用word、txt注明作品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品背景故事介绍等。投稿方式不规范视为无效投稿。

  (五)拍摄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真实性的过多调整和润饰。投稿作品的创作时间必须是2024年1月至今拍摄的作品。

  七、奖项设置

  摄影组:本次大赛拟入选作品25张(组)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15名;奖金各500元

  微视频组:本次大赛拟入选作品6个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八、特别说明

  (一)投稿作品应为投稿者原创,投稿者保证其为所投稿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投稿作品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如任何第三方以组织单位使用投稿作品为由主张权利的,投稿者应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给活动组织单位造成损失的,投稿者还应当全面赔偿。如出现上述纠纷,活动组织单位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二)投稿者同意,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投稿者许可组织单位将投稿作品及投稿者姓名(名称)公之于众,有权对投稿作品进行修改、调整或者重组,并有权对投稿作品行使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组织单位有权通过或委托第三方行使前述权利,且无需向投稿人或任何第三方支付报酬。

  参赛作品一经获奖,作品作者需配合组织单位签订作品许可使用授权书。

  (三)大赛活动期间,用于宣传和展示的作品,不代表最终入选结果。最终的入选获奖作品在新华网重庆频道、新华网客户端、“重庆轨道交通”微信公众号刊登发表。入选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并给予奖金奖励,作品奖金所产生的税费由组织单位代扣代缴。

  (四)投稿者投稿时,应同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活动组织依此评选、颁发获奖证书。提供信息不完整或不实的,取消参评资格。

  (五)本次大赛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

  (六)本活动及公告解释权属于活动组织单位。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集大赛活动公告的各项规定。若未按征集大赛活动公告要求,经查实,予以取消入选资格。

  (七)本活动解释权属于活动组织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活动之所有规定。

【纠错】 【责任编辑:李华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