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名单,以及历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复查确认名单同日公布。南岸区通过文明城区复查,十年蝉联“全国文明城区”荣誉称号。此外,南岸区一批单位(家庭)获评“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家庭”,一批单位继续保留有关荣誉称号。
根据通报,迎龙镇清油洞村、广阳镇银湖村创建为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南山街道办事处、龙门浩街道办事处、重庆联通南岸分公司创建为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王田龙(区公安分局民警)家庭被评为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
南坪镇、长生桥镇、迎龙镇、迎龙镇北斗村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南岸区交通运输委、南岸区住房城乡建委、南岸区税务局、重庆经开区税务局、国网重庆市南供电公司、重庆市巨成(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南岸区珊瑚实验小学校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近年来,南岸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区建设,扎实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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