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两地重点产业,川渝两地检察官前往一家汽车配件企业走访。
5月16日,夜幕降临,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的会议室内依然灯火通明。检察官们正与四川同行视频研讨,反复推敲着检察机关保护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协作机制草拟稿中关于生态修复标准的一处表述。
这份协议中每一条款的打磨,都承载着检察机关对跨省域案件“同案同处”的前沿探索——用一把司法标尺量到底,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今年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5周年。2023年11月,最高检专门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川渝检察机关要协同打造区域法治一体化高水平样板。
作为落实意见的重要抓手,2024年7月,重庆市检察院、四川省检察院会签《协同打造川渝地区检察机关区域法治一体化样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推出办案一体化推进、探索“一站式”护航、人才“一条心”共育、品牌一体化共创、数字一体化共享等6个方面20条举措。
《工作方案》要求,川渝检察机关要协同细化法律适用标准、细化程序适用标准、拓宽分歧解决渠道、强化案件协同办理、开展毗邻地区一体履职工作试点,最大限度做到检察环节同案同处、同罪同罚。
如何打破区域壁垒、统一司法尺度?这无疑是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一体化的一块“硬骨头”,唯有落到一个个具体案件、一次次司法探索上,才能给出更精准的答案。
看个案
创新探索“属地立案+协同调查+统一诉讼标准”
《工作方案》明确,在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渝北区检察院、江北区检察院、大足区检察院、武隆区检察院,以及四川省广安市检察院、前锋区检察院、华蓥市检察院、岳池县检察院、武胜县检察院、邻水县检察院范围内,率先开展毗邻地区一体履职工作试点。
那么,一体化履职究竟带来了哪些司法新变化?
2024年11月1日,一起涉及川渝两地的跨区域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公益诉讼系列案,在重庆大足和四川资阳同步开庭审理。根据当庭达成的调解协议,陈某等16名被告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印制个人信息保护警示宣传单,在一年内参加3次检察机关指定的公益活动。
记者了解到,该案是川渝检察机关首次就关联案件以统一的法律适用、统一的诉讼请求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该案中,陈某等人以“免费送纸巾”为幌子,在川渝乡镇集市骗取上万名老年人手机号码注册APP非法牟利76万余元,其作案手法精准锁定老年机用户群体,折射出农村地区个人信息保护的薄弱环节。
面对侵权行为横跨两省市、涉案人员层级复杂等难题,川渝检察机关打破地域壁垒,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联合大足区检察院主动对接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两级检察院,成立由两地四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共同参与的联合办案组,在侵权行为地分别立案、协同推进办案。
联合办案组在办案时发现,川渝两地检察机关对案件存在认识分歧,可能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知。
为此,两地检察机关先后召开7次联席会议,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听证,围绕法律适用、诉讼请求等核心问题反复讨论,最终以统一的法律适用和诉讼请求分别向两地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办案过程中,最高检全程督导,而该案探索的“属地立案+协同调查+统一诉讼标准”模式,为跨省域公益保护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
“法律适用标准下的同案同判是衡量区域法治一体化的重要指标。”重庆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川渝两地幅员辽阔,虽然存在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现象,但毗邻地区一般差异较小,也是两地人口流动、资源传输最为密集的所在。“正因如此,探索统一适用法律标准,是纵深推进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履职工作试点的重要突破口。”
看类案
统一高竹新区12个常见罪名相对不起诉标准
一场关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检察探索,同样在川渝高竹新区悄然展开。
川渝高竹新区是重庆市、四川省两省市贯彻落实党中央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国家战略,共同批准设立的全国首个跨省共建新区。
为护航高竹新区高质量发展,早在2021年10月,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四川省邻水县检察院在此联合设立检察服务中心,探索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团队”办理、“一个标准”司法的一体化检察履职模式,出台常见检察业务工作指引2个,统一43个社会危险性评价指标、12个常见罪名相对不起诉标准,基本实现不捕不诉案件“一把尺子量到底”。
今年初春,四川省邻水县检察院检察官阳世福的案头摆着一份特殊的盗窃案卷宗——龚某某在重庆市渝北区拾得一部未设密码的智能手机,返回邻水县坛同镇后盗刷微信零钱1765.9元。
过去,像这样一起看似寻常的刑事案件,会因川渝两地追诉标准的差异而显得“棘手”——如果按四川省1600元的盗窃罪追诉标准,涉案金额已超门槛;但重庆市的入罪标准则是2000元。这类案件究竟是诉还是不诉?
从个案联动到类案标准。2023年7月,重庆市渝北区与四川省邻水县检察院经数月调研,联合制发《涉新区常见相对不起诉案件工作指引(试行)》,为交通肇事、盗窃等12类刑事案件设立统一的不起诉标准。
正是根据这一指引,考虑到龚某某的盗窃行为发生在川渝共建的高竹新区,且具备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等法定从宽情节,检察机关最终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截至目前,共依托川渝高竹新区检察服务中心办理各类案件191件,5件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优秀案例,1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看公益
消除一条河上的珍稀野生动物执法保护“温差”
5月7日,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即将到来之际,城口县检察官走进农贸市场开展“回头看”,曾摆在案板上论斤称卖的“白鱼”早已不见踪影——现如今,这个学名多鳞白甲鱼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正受到“加强版”守护。
时间倒回至2023年春天。任河水面泛着薄雾,四川省万源市蒲某、肖某的渔船却打破了清晨的宁静。二人将捕捞的数百尾“白鱼”运输至上游重庆市城口县贩卖途中,被当地警方查获。在重庆城口,这种鱼被称作“鱄鱼”,而四川部分地区则习惯称为“白鱼”。
经实地调查,万源市少数偏远乡镇确有售卖“白鱼”的情况,当地也未对其分类化管理和禁止垂钓,不少老百姓误以为“这种鱼很常见,不是啥珍稀动物”。
“同一条河流、同一个物种,两地执法司法保护不能出现‘温差’。”重庆市检察院二分院依托与四川省达州市检察院建立的跨区域协作机制,指导辖区城口县检察院将该案涉及危害野生动物的公益诉讼线索移送至毗邻的达州市万源市检察院。
为此,两地检察机关联合水产专家制定标准化认定流程,对物种鉴定、涉案价值评估等关键证据进行统一规范,创新推出“证据标准统一、评估方法统一、裁量尺度统一”的“三统一”工作法。
2024年3月,依托“三统一”工作法,该案移送达州市检察院对蒲某等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被判在省级媒体刊登致歉声明,并承担生态赔偿金15.7万元。
与此同时,万源市检察院还针对案件暴露出的执法认识不一致、监管存在漏洞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和禁捕禁售禁食宣传,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川渝检察机关还将探索建立跨区域法律适用研判和管辖争议解决机制,力争会同两地公安机关、审判机关联合出台类案指导意见,促进在更高层面、更宽领域实现执法司法尺度统一,更好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数读>>>
深化川渝检察协作,重庆市检察院联合四川省检察院召开四次川渝检察协作联席会,建立协作机制百余项。
重庆市检察院、市检察院五分院、两江地区检察院分别设立金融检察官办公室或金融检察部,迄今已规范办理属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内的金融民事诉讼监督案件640余件。
开展长江流域一体治理,川渝检察机关共建长江干流、嘉陵江等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互移案件线索107件,立案55件,发出检察建议38件,联合巡河146次。
共育川渝检察人才队伍,两地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联合培训,开展线上讨论互动、线下交流互派2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