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职工使用商业贷款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该笔贷款相关信息,并已开通在线提取,该笔贷款累计提取额未超过应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的,可以按照以下条件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签约:
约定提取方式:商业贷款约定提取为按年提取,职工无须再每年提交提取申请,签约后提取资金将按年划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约定提取金额:约定提取签约当月至次年约定提取日的前一个月共12个月的实际还款额。
约定提取日:约定提取日不早于签约业务办理日期,且在每月6日至28日确定。按年约定提取生效时间为次年,即当年签约次年对应月份开始首笔提取。
二、办理方式
已开通在线提取并申报婚姻信息的职工,可通过“渝快办”APP、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小程序在线自助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签约,无须提供任何材料。
(一)“渝快办”APP
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安装【渝快办】APP,打开APP进行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
在APP首页点击【公积金】,根据提示完成人脸识别认证后,选择【商贷约定提取签约】。
阅读并同意个人承诺后点击【签约】,再阅读并同意签约协议,点击【下一步】,核对房屋信息和约定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二)个人网上服务大厅
进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cqgjj.cn/),点击下图所示三个快捷入口之一,在个人网上服务大厅进行注册、登录。
登录成功后依次点击【我要提取】—【商贷约定提取签约】。
点击【签约】,阅读《签约协议》后选择【下一步】,核对房屋信息和约定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三)微信小程序
打开微信搜索【重庆公积金】小程序,并根据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登录成功后依次点击【业务办理】—【商贷约定提取签约】。
阅读并同意个人承诺后点击【签约】,再阅读并同意签约协议,点击【下一步】,核对房屋信息和约定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温馨提示》》
①职工除通过线上渠道自助办理商贷约定提取签约手续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签约。
②职工身份证件信息、手机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等发生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③夫妻一方使用一套住房办理了签约手续的,配偶申请签约时须选择该套住房办理,提取顺序根据职工及其配偶签约时间先后确定。
④职工及配偶存在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结清前,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职工退休、死亡等销户型提取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