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渝中区住建委印发《渝中区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渝中区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指南》),完成了城市更新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政策的2.0版本迭代更新。
近年来,渝中区住建委致力于研究解决城市更新中消防审批的难点堵点问题,着眼于提升既有建筑的消防安全水平、缓解城市社会治理难度,积极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总结过去多年解决消防问题的实践经验,综合国家和市级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和政策,最终形成了《工作指引》和《技术指南》两个成果,疏通了使用功能改变的认定、传统风貌区等项目正常审批流程和执行原消防技术标准技术条款的主要堵点。
渝中区住建委通过两个文件的相关规定,明确了使用功能改变的认定与区里存量房转型扶持相关联,解决了使用功能改变的审批问题;明确了传统风貌区等无法执行消防技术规范的城市更新项目的正常消防审批的流程,解决了传统风貌区不能走正常消防审批的问题;明确了如何执行原消防技术标准的技术条款,解决了执行原消防技术标准时要求不明确的问题。
根据规定,对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执行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确有困难、需要执行原消防技术标准的,需按照《技术指南》的相关规定实施,在原状基础上尽可能提升消防安全水平。对于传统风貌区改造项目,因受建筑本身及周边场地等条件限制,无法满足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实施主体应当依据《技术指南》的规定,组织制定合理的《消防安全保障方案》,《消防安全保障方案》经区住建委组织论证通过后,实施主体应将其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经区政府批准的《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可作为消防审批的依据。
接下来,渝中区住建委将积极履行职能,加强对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的指导,稳步推进城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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