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为目标,精准施策,持续改善河流生态环境。乌江(彭水段)、郁江(彭水段)和诸佛江等次级河流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芙蓉江(彭水段)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为确保河长制工作顺利推进,彭水自治县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设置河长597名,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河长积极履职尽责,全年累计巡河15321次,上报并解决问题6571个,超额完成年度巡河任务。该县通过“一河一策”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为每条河流量身定制了管理与保护方案,进一步提升了河流管护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年来,彭水自治县深入贯彻落实市级总河长令,着力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完成10个乡镇(街道)的14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消除黑臭面积10810平方米。大力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改善河流生态环境。
在持续建设幸福河流方面,彭水自治县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第5号总河长令》,扎实开展芙蓉江(彭水段)市级幸福河流建设,规划建设18个幸福河流项目,总投资达3520.28万元,目前已完工13个项目。
在联防联控方面,彭水自治县落实“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多次开展河湖安全保护联合执法行动,有力打击危害河流健康的行为。
在污染防治方面,彭水自治县建成多个乡镇污水管网,对全县排查出的排污口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完善河道生活垃圾清理长效机制。
下一步,彭水自治县将继续围绕“芙蓉江彭水段市级幸福河湖建设”的目标任务,持续巩固河长制工作成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加强河流清漂、河道保洁等综合治理工作,常态化、全覆盖排查河道问题,持续改善河流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