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11月14日《新华每日电讯》
作者:新华每日电讯记者张典标 周闻韬
第六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12日在重庆举行,来自我国与东盟国家有关政府部门、高校、工商界、法学法律界的200余名代表,围绕“促进中国—东盟法治交流合作”研讨交流。
当前世界经济复苏乏力,中国与东盟国家双边贸易一路上扬,表现亮眼。商务部数据显示,中国连续15年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连续4年保持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如何以法治合作推动中国东盟两大市场更紧密更有机的融合联通,构建更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成为第六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上的热门话题。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王洪祥介绍,中国共产党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全面部署,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这一重要部署,要求加快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这将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也将为包括东盟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提供法治合作新机遇。
2024年10月,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谈判实质性结束。在王洪祥看来,中国—东盟合作已成为亚太区域合作中最为成功和最具活力的典范。他建议,中国和东盟法学法律界应充分利用自贸区升级谈判系列成果,运用法治力量更好服务自贸区建设发展,推动议定书早日签署实施,进一步促进区域产业融合发展,为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世界经济复苏贡献法治力量。
印度尼西亚最高法院民事庭主席、大法官伊·古斯迪·苏玛那达表示,中国与东盟快速增长的贸易合作为区域内二十多亿人创造了发展机会。随着贸易规模和复杂性的不断增加,透明、公正、健全的法律体系保障也要不断更新,以应对数字贸易、数据安全、环保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新兴问题。
缅甸外交部法条司副司长佐敏昂指出,国际商事纠纷比人们想象得更复杂,若管理不当,纠纷可能变得漫长且成本高昂。建立适当的法律机制,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贸易更畅通,十分必要。
柬埔寨司法部常务国务秘书秦马林认为,当前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深刻调整,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法治交流与合作,不仅有助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更能够保障区域人民权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他期待与中国进行更多法律合作,学习借鉴中国在法治建设方面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推动中柬两国、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法治交流合作更上一层楼。
老挝公安部副部长索万·塞隆帕表示,日新月异的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求,为各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近年来,中国与东盟积极推动法律研究、交流与合作,携手应对区域挑战,增进了理解和互信,经济、文化、安全等领域合作不断深入。
尼泊尔最高法院前首席大法官卡尔岩·施雷斯塔说,尽管尼泊尔并非东盟国家,但与中国及周边国家保持友好关系,也需要建设性的交流与合作。他呼吁中国和东盟法律合作对话应扩展至尼泊尔。
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指导,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法学会、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共同主办。论坛还发布了《东盟国家法治化营商环境报告》和《服务中国—东盟法治交流合作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