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重庆分公司“金融教育宣传月”以案说险——新市民投保风险提示:别让贪小便宜酿成大错-新华网
新华网 > 重庆 > 信息 > 正文
2024 09/20 11:45:24
来源:人保财险重庆分公司

人保财险重庆分公司“金融教育宣传月”以案说险——新市民投保风险提示:别让贪小便宜酿成大错

字体:

  在“金融教育宣传月”期间,人保财险重庆分公司推出一期以案说险,讲述一个关于二手车投保诈骗的真实案例,以防新市民陷入同类型的“陷阱”之中。

  案例简介

  曾先生购买了一台二手小轿车,然而,在车行驻点的一位自称“保险业内人士”的忽悠下,他陷入了一场保险骗局。这位“保险业内人士”告知曾先生,由于这款车属于高端车型且车龄较老,若正常购买保险,保费不仅昂贵,还极易被拒保。他声称自己有特殊渠道,能够帮忙实现异地投保并降低保费,且不影响理赔。曾先生同意了这一方案。

  不久后,曾先生在行驶过程中不慎发生事故,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在审核时却发现了问题,该车辆在投保时使用的是粤B车牌号,而实际出险时的车牌却是鲁Q。

  案例分析

  经过深入的调查发现,原来该车辆的过户时间远远早于购买保险的时间,也就是说,在投保当时,车辆已经悬挂着鲁Q*****车牌。更令人惊讶的是,该车辆在过往的任何时候都未曾在深圳上过牌。在“保险业内人士”的劝说下,投保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行驶证和虚假车牌号等重要资料进行投保,虽然在短期内成功避免了缴纳高额保险费,但一旦出险,其欺诈行径马上就会无所遁形。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正因如此,保险公司对曾先生这个案子予以拒赔处理。

  风险提示

  曾先生因一时的轻信和贪图小便宜付出了代价。在此,人保财险重庆分公司提醒广大新市民,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切勿轻信各种所谓的旁门左道,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车辆和身份证件是个人重要的财产和信息凭证,千万不要轻易交给他人,以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2.购买保险时,务必通过官方正规渠道,投保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如车辆信息、投保人信息等,必须亲自仔细核对准确。

  3.收到保单后,不要随手一扔,要认真仔细地核对确认,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一旦发现信息错误,应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更正,避免因信息错误而在需要理赔时遇到麻烦。

【纠错】 【责任编辑:朱俊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