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资金多少,花在什么地方?项目支出有哪些依据,如何确保有效落实?”近日,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 (扩大)会议上,彭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委员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十分关注。
近年来,彭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持续关注财政预决算情况,对财政预决算工作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每年对县人民政府预决算开展重点审查。
“我们提前介入,主动作为,通过审核年初预算草案,要求有关方面严格落实‘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将预算细化到可执行项目,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 彭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李绍成说。
同时,该县人大常委会还推进监督工作向纵深拓展,将政府性债务、国有企业债务纳入县人大常委会监督范围,审查债务计划编制、化解和管理情况。每年听取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进一步督促厘清资产家底、促进国有资产提质增效。
此外,彭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还坚持“人大主导、财审联动、多方融合”,利用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实时强化监督,做到“花钱必问效”,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真正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我们建立完善与审计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凝聚资金绩效评估合力,强化闭环审查。通过‘事前预审、事中监督、事后问效’方式,参与县人民政府预算编审、预算绩效评价、资金管理等,督促管好‘钱袋子’。”彭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冉龙超表示。(胡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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