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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十四五” 规划(2021-2025年)》发布

  新华网重庆12月3日电 日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12月3日,重庆市药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市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勇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对《规划》进行了解读。

新闻发布会现场。新华网发

  《规划》对标对表党中央、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和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阐述了全市药品安全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及2035年远景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确立的主要目标为:到“十四五”末,药品监管能力不断增强,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形成更加有利于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监管环境,人民群众对药品质量安全更加满意、更加放心;到2035年,全市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更加完善,药品监管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规划》确定了“十四五”时期完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强监管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强化“两品一械”质量安全监管、严格疫苗全流程管理、提升专业监管能力、大力强化智慧监管、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等八项主要任务,以及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深化协调合作、严格考核评估等保障措施,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突出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以贯通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药品监管任务为目标,加快完善与基层药品监管相适应的专业化监管体系,优化各级药品监管机构职责,加强药品监管力量配备,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全市药品监管“一盘棋”。强化卫生健康、医保、药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推进“三医联动”。持续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推进党政同责落实。

  突出川渝药品监管一体化。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建立川渝药品监管沟通协调机制,搭建药品监管区域合作平台。促进川渝审评审批、监督检查、稽查执法等协调一致,推动川渝标准互认、技术审评结果互认、药品注册检验结果互认、行政审批互认,强化信息共享、人员互派检查和产业协作,提升区域药品安全治理水平。

  突出专业监管能力提升。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加快完善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全面强化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及网络销售新业态监管,严格疫苗全流程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持续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着力加强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技术审评、监测评价队伍建设,专兼职检查员数量增加68%、专业人员占比提升至80%;在近五年里计划投入20亿元推进完成7个项目建设,重点完成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迁(扩)建,打造全国一流的国家食品药品检测基地。大力实施智慧监管,构建药品安全重大信息直报系统和应急信息平台,建设药品安全应急培训演练基地。

  突出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服务发展措施,完善精准服务机制,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创新服务平台。依托两江新区水土新城、巴南区重庆国际生物城、西部(重庆)科学城等,打造国家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开展首次进口药品及生物制品进口备案工作,打造国际医药供应链枢纽城市。

  突出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意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动社会各方协同共治。

编辑: 彭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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