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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重庆将先行先试做示范

    近日,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试点,紧扣市场主体所需所盼,对接国际通行规则,着力破除阻碍市场投资兴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稳定市场预期,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根据《意见》,重庆是中西部地区唯一的试点城市,将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开展先行先试,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入选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 重庆有哪些优势?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出台《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重庆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文件,推出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在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方面,推行开办企业“一网一窗一次一日”改革,网上办理率达98.5%,平均耗时压减至1天内;开展“延期还本付息”和“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专项行动,累计放款近1400笔、26.08亿元;优化公共服务,小微企业平均接电时间由19.3天压减至4.8天,水电气报装不再向用户收取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据了解,今年1-10月,重庆市新增市场主体45.5万户,较2020年和2019年同期分别增长14.63%、29.36%,全市市场主体达到315.41万户、企业98.96万户,企业家信心指数和企业投资意愿持续升温。

  在持续改善法治环境方面,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事后信用惩戒的监管机制,依据“红黑名单”累计实施奖惩32万次;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71条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责清单;深化川渝两地知识产权合作,跨区域开展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成立西部地区首个破产法庭,累计清理债务670亿元,盘活企业资产378亿,破产案件平均审理时间181天,同比缩短212天。

  在稳步提升开放水平方面,创新国际物流配套服务机制,推广铁海联运“一单制”、铁路运单物权化、贸易融资结算等规则试点,实现“一次委托”“一单到底”“一次保险”“一箱到底”“一次结算”,累计签发多式联运提单808票;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累计业务量超过8700万票,取得全国“单一窗口”第一票货物申报等七个“全国第一”;优化“离港确认”模式,推广“提前申报”“两段准入”,从货物抵港、海关接受申报到货物放行由1—2天压缩至2小时以内,转关手续办理时间压缩90%以上。

  为全国营商环境建设作出示范 重庆未来将怎么做?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入选全国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是重庆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抢抓政策试点的重大机遇,也是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建设改革开放新高地的重要任务。

  下一步,重庆市将抓紧编制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有效承接国家授权或下放改革事项,积极探索、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为全国营商环境建设作出示范。

  细化改革举措。结合重庆实际,细化各改革事项工作方案,加快制定配套政策文件、操作规程、办事指南等。建立改革事项任务台账,按照国家整体安排,倒排时间表和线路图,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创新试点。

  抓好落地落实。建立常态化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市级部门和区县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推动首批创新试点改革事项尽快落地见效。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指导支持,加强与其他试点城市沟通交流,共同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强化事项监管。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措施,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健全风险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强化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监管协作和风险处置合作,做到放管结合、风险可控。(赵颖竹)

编辑: 李海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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