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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巴南区进一步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

  新华网重庆11月17日电(刘磊)近日,重庆市巴南区出台《关于进一步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于即日起实施。《通知》从家庭成员投靠落户、稳定就业落户、稳定住所落户、城镇落户地址选择等四个方面放宽城镇落户的限制,推进巴南区市民化进程,全面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实现落户四大“放宽”

  2019年12月,巴南区被纳入了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名单,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是当地八大改革任务之一。

  为进一步推动有序人口迁徙,巴南区近日出台了该《通知》。《通知》主要包括城镇落户原则、城镇落户类别、城镇落户地址选择等内容,主要遵循“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在经常居住地登记”三大原则;城镇落户类别分为对家庭成员投靠落户、稳定就业落户、稳定住所落户、其他落户等四大类;城镇落户地址选择对务工经商、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家庭成员、购买成套住房等落户地址选择进行了明确细化。

  与以往相比,新出台的《通知》有四大“放宽”,旨在给有意愿来巴南安家创业工作的人士消除户口方面的后顾之忧。具体创新做法如下:

  家庭成员投靠落户“放宽”。投靠范围从“直系亲属投靠”放宽为了“家庭成员投靠”,在原有投靠基础上增加了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同时,投靠年龄进行了取消,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均不再受年龄限制。

  稳定就业落户“放宽”。对务工经商年限及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年限进行了取消,经商不再受1年年限限制,务工不再受3年年限及参加本市养老保险3年年限的限制。另一方面,新规针对来区发展的人才、在编工作人员和国企职工也大开“绿灯”,其共同居住生活的成年子女也可随迁落户。

  稳定住所落户“放宽”。对购买成套住房落户进行了放宽,取消原有实际居住的限制,只要已交付接房即可申请落户,共同居住生活的成年子女也可随迁。

  城镇落户地址选择“放宽”。对城镇落户地址选择范围进行了放宽,在原有范围基础上,新增了“单位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破解区域发展瓶颈

  作为重庆中心城区农村面积最大的区,近年来,巴南不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开放宽城镇落户条件,降低落户门槛,吸引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从2016年开始,巴南区就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同时,全区还不断优化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拓宽城镇落户通道,实行“互联网+”户政服务,推行川渝黔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积极推进户口迁移便利化。截至目前,市民化进程有序推进,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62.74%,为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性的人口流动保障。

  巴南区城乡一体发展中心副主任吴代品介绍,此次新出台的《通知》就是以经常居住地和稳定就业地登记户口,着力让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及随迁人口和其他非户籍等重点人群应落尽落,以破解制约当地城乡融合发展中的人口流动难题。

  此外,《通知》有利于盘活农房、承包地、宅基地等农村闲置资产。同时,《通知》还给老百姓带来更多实惠和方便。比如,区外家庭成员投靠、务工经商落户后,其子女可在教育部门的统筹安排下入学;农村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后,还可根据条件申请廉租房等。

  据悉,该《通知》将从即日起实施。

编辑: 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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